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做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定于2024年2月1日—3月31日,对广饶县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进行集中申报。
具有广饶县户籍,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1.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扶:本次受理2022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人员;填报类型选择“城镇企业退休人员”。2.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扶(失业、无业、自由职业):1964年12月31前出生,年满60周岁。填报类型选择“城镇无用人单位居民”。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证》和单位出具的《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情况的说明》《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1.移动端申报流程:
手机安装爱山东APP,并注册登陆。
方式一: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在搜索栏输入“城市奖扶”,点击搜索到的“城市奖扶”选项,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证明材料。(注意:户籍地详细地址、居住地详细地址一定填写清楚,未在移动端显示填报的证明材料,必须统一拼图填入其他证明材料。以保证证明材料全部上传。)
方式二:
在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中打开医疗服务,便民服务一栏中点击“城市奖扶申报”应用,点击“继续访问”,进入城市奖扶首页。(注意:户籍地详细地址、居住地详细地址一定填写清楚,未在移动端显示填报的证明材料,必须统一拼图填入其他证明材料。以保证证明材料全部上传。)
申报人请于2024年2月1日—3月31日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单位个人提出申请,提供并填写《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资料。1.今年独生子女父母城市奖扶实行线上、线下同时申报。不便自行操作的申报人员可携带手机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村(居)委会、单位由计生工作人员指导协助填报。2.请符合条件的扶助对象务必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线上、线下申报,逾期将无法申报。3.因申报系统没有银行卡填报选项,财政要求须通过一本通进行资金发放,请申报人员办理广饶农商银行卡,并开通“财政补贴”功能。